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活中的民法常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生活中的民法常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法典小常识小学生?关于《民法典》是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定:

首先,《民法典》中可是有个贯穿始终的重要原则哦,那就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这个原则又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它最早出现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也就是在处理有关未成年人的事由时,要把未成年人的利益放在首位考虑。
这个原则又是如何在《民法典》中具体体现的呢?
我们先来看看几个值得关注的年龄段:
胎儿时期:
民法典在总则编“自然人”章节中,加入了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规定,将一个人受保护的起始点前移到了胎儿时期。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八周岁:
八周岁可是一个重要的年龄界限,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
满了十六周岁但还未满十八周岁的仍然是未成年人,但是满足一定条件可以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就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
民法可以保护我们哪些权益?1、民事权益包括权利和利益。
《民法典》条文中“人身、财产权益”的表述,既包括民事权利,也包括民事利益,即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
2、民事权利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列举的那些权利,应当列举的权利范围是:
(1)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信用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人身自由权等;
(2)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监护权;
(3)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4)债权,股权;
(5)知识产权,包括着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
(6)继承权。

3、《民法典》保护的民事利益是合法利益。
在这一规定中,没有对《民法典》保护的民事利益进行限制。
你所理解的民法本质是怎样的?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与一定社会发展时期中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的,从本质上讲,民法就是把一定社会里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直接上升为法律规范的。
2、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关系主体地位的平等性,是民法同诸如行政法、劳动法等其他许多法律部门相区别的重要标志之一。
3、民法,是调整民事主体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民法学研究领域,可将民法区分为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和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仅指系统编纂的民法典;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则包括民法典和其他一切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在我国,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又可称为广义上的民法,包括《民法通则》和物权法、债与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继承法以及公司法、海商法、保障法、破产法、票据法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活中的民法常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生活中的民法常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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